各市場監管所、梅山辦事處:
為切實做好2021年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檢查行動,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維護正常教育秩序。
二、時間安排
以春季開學、6月夏季、9月秋季開學、11-12月冬季及中高考期間為重點時段。
三、檢查對象
各類學校食堂(包括大學、高職高專、中學、小學、幼托機構等)、校園副食店、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學校周邊(主要是指學校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200米以內的范圍)食品經營單位及學校食材配送單位。重點檢查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基礎條件差、管理薄弱的農村中小學、民工子弟學校、個體幼兒園及農村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
四、檢查內容
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檢查餐飲服務供應資質證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員配備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原料采購驗收、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銷售供餐、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設施、留樣、餐廚廢棄物管理、課間餐供應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自評報告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食品銷售者,重點檢查證件情況、食品的感官性狀、標簽標識、貯存條件、保質期等是否符合規定。
根據季節和學生消費特點,以糧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點、飲料、兒童食品、“五毛”食品、裸裝食品以及宣傳免疫調節、緩解體力疲勞、輔助改善記憶、促進生長發育、緩解視疲勞功能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對學校食堂自制食品、消毒餐具、食材配送企業原輔料、校園副食店、校園周邊餐飲單位和食品銷售單位的重點品種食品進行抽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監管責任。學校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事關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各所(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專項檢查工作,將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到人,檢查時要求學校分管領導到場,做到監督人員到位、檢查環節到位、檢查文書到位、督促整改到位、處罰措施到位。有條件的基層所,可在屬地街道統一領導下開展聯合檢查。食品經營監管科加強對基層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確保專項檢查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自查培訓,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學校強化內部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外購散裝生食、冷食、裱花糕點等高風險食品,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立即整改排除風險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學校負責人,學校食堂、校園副食店、周邊食品經營單位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緊緊圍繞餐飲食品安全關鍵控制環節,嚴格落實各項關鍵防控措施,組織學校或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教育,落實食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食品安全管理員考核工作。積極引導鼓勵學校采用HACCP、4D、色標法等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推動學校(幼兒園)參加“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創建,主動引入第三方評估自查,進一步提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進,提高整體智治水平。加快推進智能“陽光廚房”建設工程,中小學和二級(含)以上幼兒園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基本建成智能“陽光廚房”, 鼓勵其他學校食堂建設智能“陽光廚房”。通過應用物聯感知、圖像識別、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線上巡查,精密智治;加快建成校園食品安全智控體系,歸集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學校食材供應商、日常監管等信息,全面分析校園食品安全狀況,精準施策。各所(辦事處)要充分利用“智能陽光廚房”線上巡查功能,督促學校常態化落實使用精密智治相關功能,并及時將“智能陽光廚房”開展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反饋給食品經營監管科。
(四)加強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證照不全、經營來源不明、“三無”、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常溫存放冷藏冷凍食品,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未按要求留樣,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檢查中發現違法單位一律依法查處,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追蹤復查,督促指導并落實整改到位。對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實施行政約談、通報教育部門等措施。
(五)強化監測,突出抽檢靶向性。各所要結合餐飲和流通食品消費特點,根據局抽檢計劃,加大對重點品種抽檢力度。結合以往對校園及周邊監督抽檢不合格情況,加大對不合格單位和品種的抽檢復查。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時下架和銷毀,并追溯源頭,杜絕繼續流入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
(六)有效應對,穩妥處置食物中毒事件。加大對食品經營環節食物中毒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進一步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予以控制和妥善處置,盡可能降低事故影響和損失,并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
各所安排專人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3日、12月25日前負責填寫《2021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情況表》(每次報表數據不累計)和每家學校存在問題清單,并上報食品經營監管科傅秋紅處。
附件:2021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情況表
寧波市北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填報單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報時間:? ? ? ?年? ? ? 月? ? 日
填報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