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文化、廣播電視、文物文博、旅游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文物文博、旅游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2.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規范性文件,擬訂政策措施。
3.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配合相關部門擬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4.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旅游和體育活動。
5.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區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區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7.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
8.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比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9.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
10.負責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利用和社會文物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歷史文化名城(鎮、村)。
11.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管、審查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區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12. 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行政審批工作。
13. 指導監督并組織實施本部門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4.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15.規范體育服務管理。負責監督體育經營活動。指導體育科研教育工作。
16.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文化旅游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指導、管理全區旅游國內外市場開發和旅游形象推廣。推動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的區域合作,以及旅游國際化。
17.組織實施文化、旅游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組織實施體育資源普查和利用。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各類文化和旅游資源、體育資源及旅游新業態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旅游景區和旅游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18.制定全區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游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19.指導文化廣電旅游行業協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制定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20.管理健身氣功。
2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北侖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及局屬事業單位預算。具體包括局本級、局屬北侖區圖書館、北侖區文化館、寧波中國港口博物館、北侖區體育運動管理中心和北侖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預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總體情況
(一)2021年部門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8708.19 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其他支出(類)。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收入預算 ?8708.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320.69萬元,占95.55 ?%;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387.5萬元,占4.45%。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支出預算 ?8708.19 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445.5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9.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55.88萬元、其他支出387.5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697.5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60.85萬元,項目支出 4649.76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部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 8708.19 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8320.69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387.5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455.5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9.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55.88萬元、其他支出387.5萬元。 ?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320.6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579.92萬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壓縮經費。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445.51萬元,占89.4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9.3萬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555.88萬元,占6.6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文化和旅游)(項)1203.0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40.3萬元,增加13.2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機構合并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支出的變化。 ?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文化和旅游)(項)88.4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了11.59萬元,增加15.0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機構合并綜合經費等支出的增加。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 (項)933.6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33.44萬元,增加3.7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運營管理及建設經費支出的增加。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 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43.33萬元,減少100%,主要是項目取消。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 (項)1011.55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12.11萬元,增加26.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館運行管理經費及北侖區文化館搬遷工程項目.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 (項)50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減少2萬,減少3.85%,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壓縮經費。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項)1118.1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57.99萬元,減少4.93%,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壓縮經費。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2722.1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91.18萬元,增加3.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兩年一次的中國青年漆畫大展征集經費。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訓練(項)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7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是經費另外安排。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場館(項)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94.04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是經費另外安排。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1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9.51萬元,減少44.21%,主要原因是體育資源開放補助經費減少。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306.51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12.61萬元,減少26.87%,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北侖區全運動會比賽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34.5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5.95萬元,減少14.71%,主要原因是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活動費等支出的變化。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55.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7.37萬元,增加15.41%,主要原因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的變化。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76.53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68萬元,增加0.9%,主要原因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的變化。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53.0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29萬元增加0.85%,主要原因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活動費等支出的變化。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53.3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3.17萬元,增加4.35%,主要原因是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的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2.5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05元,增長2%,主要原因是用于提租補貼支出的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058.4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 3697.58萬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60.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大型修繕、公務用車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部門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387.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體育社團現代化創建經費。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387.5萬元,占 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387.5萬元,主要用于群眾體育活動、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國民體質監測中心)工作、體育后備人才隊伍建設、群眾體育社團活動等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100.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6.28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 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 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 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59.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活動、演出和體育比賽的演員、運動隊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0.9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壓縮經費。
3.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18 ?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 1 輛公務用車。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購置1輛執法用車。
4.公務用車運行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 ???預算22.8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執法、文化活動、流動圖書室管理、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管理、體育后備人才隊伍訓練和體育比賽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1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與上年預算保持一致。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部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0.12萬元,較2020年預算數減少59.51?萬元,減少20.55?%。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3.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5.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8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區級領導用車 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業務用車4輛,固定工作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1 輛,其中區級領導用車 0 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 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1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業務用車 0輛,固定工作用車 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主要為執法用車破舊年限已到需要更換。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3?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95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 3?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 95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具體項目由各部門按本單位公開內容選擇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4.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9.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累計盈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10.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了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指反映圖書館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指反映舉辦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指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指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競賽(項):指反映綜合性運動會及單項體育比賽支出。
2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訓練(項):指反映各級體育運動隊訓練補助及器材購置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場館(項):指反映體育場館建設及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指反映業余體校和全民健身等群眾體育活動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體育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文化體育方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費。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各級財政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記賬利息的補助。
2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31.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反映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旅游發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開發項目補助(項)指:反映旅游發展基金安排用于補助地方旅游開發項目的經費支出(通過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直接撥付)。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