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尤其是高齡老人的關愛,進一步提升我區老年人的幸福感,使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32號)的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全區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發放標準?,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發放標準。具體如下:99周歲(含)以上高齡老人的生活津貼標準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80周歲(含)-98周歲高齡老人的生活津貼仍然按照(侖政辦發〔2017〕92號)文件標準執行。
二、此次標準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次執行標準自2021年4月1日起執行。
寧波市北侖區民政局????? 寧波市北侖區財政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