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什么要開展農創客共富基地遴選認定
答:2024年,省委“新春第一會”聚焦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將現代“新農人”培育納入“三支隊伍”總體部署,出臺了《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全力構建千名“浙農英才”、萬名鄉村產業振興“頭雁”、十萬農創客、百萬現代“新農人”的“1111”鄉村人才矩陣,農創客培育發展邁向更高要求、更高水平的新發展階段。經前期廣泛調研發現,大部分農創客在扎根鄉村創業中,與農民、村集體創新形成了聯農帶農聯結機制,涌現出了較多帶動能力強的農創客基地。在省級層面創建農創客創業平臺、載體,建設農創客創業陣地,有助于激勵更多青年入鄉發展,帶動更多農民增收致富。在《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7年)》中,明確自2024年起,每年認定125個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到2027年,全省共認定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500個。
二、誰可以申報農創客共富基地
答:農創客共富基地的申報對象為農創客,領域涉及農(林、牧、漁)業生產、加工、銷售,農業生產服務、休閑農業、農家樂、民宿、手工藝、鄉村文創、鄉村運營、農村電商等。
三、申報農創客共富基地要符合哪些標準
答:農創客共富基地要求申報主體的農創客基地符合“生產管理規范、示范引領性強、帶動作用明顯”有關要求。對“帶動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5人以上、輻射帶動農民增收20人以上、助力村集體經濟年增收5萬元以上的”,給予優先認定。
四、哪些情況不能申報農創客共富基地
答:在“在嚴重失信名單內;近3年違規經營被查處、農產品抽檢不合格或發生重大生產質量安全事故;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行為”的,不得申報。
五、申報農創客共富基地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土地流轉合同或生產經營用房證明;財務會計報表;省級以上規范化認定文件(如有)。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六、申報農創客共富基地的流程
答:農創客共富基地遴選認定遵循自愿申報、擇優推薦、逐級審核的原則進行。符合條件的農創客,填寫《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申請表》連同其他材料一并報送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七、農創客共富基地如何管理
入選的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由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每年對入選的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進行復查,申報主體需出具年度《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自評表》,經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浙江省農創客共富基地資格。
關鍵詞解釋
農創客:
根據《浙江省現代“新農人”標準(試行)》有關農創客標準定義,農創客指在鄉村建設、發展中創業創新的青年人才。主要包括青年家庭農場主、涉農企業主、民宿主理人、鄉村文創者、鄉村運營師、農村電商帶頭人等入鄉創業創新青年。農創客應符合以下條件:1.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2.以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服務,休閑農業、農家樂、民宿、手工藝、鄉村文創、鄉村運營、農村電商等為主要收入來源。3.具有一定規模,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能較好發揮示范帶動聯農促富作用。
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
2021年,浙江省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了《關于實施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2021-2025年)的意見》,提出通過機制創新、政策引導、平臺搭建、資源對接、培訓提升等措施,推動省市縣三級協同推進農創客培育。到2025年,農創客組織體系、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構建,農創客規模不斷壯大、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優化、作用更加明顯,全省累計培育農創客10萬名,輻射帶動農民100萬名。
農創客共富基地:
基地基于農創客創業載體,如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民宿、農家樂等存在。其經營模式強調以產業發展、技術創新、資源整合、盤活資源等方式,通過創造就業崗位、促進增收、分紅入股等形式,與農民、村集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和村集體經濟增收,助力農民農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