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根據《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打造“青年北侖”的意見(侖政〔2019〕5號)》精神,北侖區政府相繼印發了《北侖區青年公寓申購管理辦法(試行)》、《北侖區青年公寓申購管理辦法(試行)修訂意見》、《北侖區青年公寓申購管理辦法(試行)(2022年修訂)》等政策文件。根據《關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侖”的若干意見》(侖政〔2023〕82號)及區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為進一步推進青年北侖建設,努力建設現代濱海大都市,結合近五年來青年公寓政策總體實施情況和反饋,北侖區青年公寓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牽頭擬定了《北侖區青年公寓申購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修訂)》(征求意見稿)。 二、政策制定依據 《關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侖”的若干意見》(侖政〔2023〕82號)和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關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侖”的若干意見的情況匯報》。 三、主要內容或者新舊政策調整內容 (一)降低青年公寓準入門檻 為吸引更多青年留侖發展,原青年公寓資格核驗要求之一為,需滿足在北侖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條件,現修訂為在北侖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即可,擬放寬核驗條件。同時,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關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侖”的若干意見的情況匯報》中提出:青年北侖“政策整體取消居住證或戶籍限制,將寧波市內其他縣市區青年,無法在北侖辦理居住證且戶籍不遷移的,納入政策對象”。據此,擬將原青年公寓資格核驗“申請人為本區戶籍或持有在北侖區辦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要求刪除,進一步降低北侖青年公寓準入門檻。 (二)限售期剩余限期可進行轉移 2023年9月28日,寧波市住建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對多項房地產政策作了調整、優化,包括限購、限售、房貸、公積金貸款、交易稅收、土地出讓、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等方面政策,以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同時引導房企轉型、致力開發建設“好房子”,不斷提升住房品質。為響應上述通知要求,促進我區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擬對青年公寓限售期剩余期限作出允許轉移的調整。具體內容為:對于自2019年起購買“青年公寓”的青年,參與“換新購”且新購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為北侖區的,其青年公寓5年或8年限售期(以青年公寓房屋完成產權登記為起算點)剩余期限轉移至新購商品房。青年需完成新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及按揭貸款手續,并配合房產交易管理部門在新購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做好剩余限售期標記后,才能申請將原處于限售期內的“青年公寓”房屋售出。參與“換新購”的青年,需注意必須先完成新購商品房的所有手續后,才能申請將原“青年公寓”房屋售出,即先“買新”、再“賣舊”。 (三)設立重點區域購房碼專區 定向發放購房碼,主要是為了支持重點區域建設青年示范社區。重點區域及重點企業購房碼具體實施操作,由青年公寓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定青年公寓購房碼向重點區域投放工作方案,并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最終報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確定。 (四)對購房碼發放程序進行調整 往年采取的模式為:申請人先通過資格核驗,然后按照公告要求申請購房碼,在取得購房碼之后,再行購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備案。從2019年至2023年實施的情況來看,每年發放1000個購房碼,每年實際使用人數在600到700之間,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于此,今年計劃對購房碼發放程序做個調整,具體為:①已經通過資格核驗的申請人,先在青年公寓項目庫中選取意向房源,再與相對應的開發商簽訂購房意向書,然后在APP 系統中提交購房申請;②開發商與區住建局先后對購房申請進行核查;③區住建局每個月對復核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④申請人取得購房碼后,與開發企業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進行備案。每年發放購房碼數量一般控制在1000個以內,若還存在購房碼申請情形的,需由北侖區青年公寓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區政府討論通過,之后再行發放相應的購房碼。 (五)對資格核驗有效期進行調整 因購房碼不再集中發放,而是每個月發放一次,故資格核驗有效期也做相應調整,從“資格有效期暫定為6個月”,修改為“資格核驗通過結果在核驗當年度內有效”。 四、管理執行標準(根據政策實際情況) 五、注意事項 因目前我區存在多種購房補貼政策,一般來講同類補貼政策不得重復享受,為避免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誤解,辦法第八條第五款增加如下內容:青年公寓補貼與我區其他購房補貼遵循“就高、不重復”原則,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六、關鍵詞解釋 每年列入青年公寓的房屋總套數約為1000套(面積約10萬平方米),最終以區政府批準數量為準。房源應為一般商品房(含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的住宅類房屋,不含用于拆遷安置的房屋、限價房等保障類住房,但包含拆遷安置項目中按照一般商品房向社會公開銷售的房屋)。所有在售青年公寓項目清單均在公共平臺上予以公示。 七、政策適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適用全區,由北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2024年6月27日起實施。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構:區住建局 解讀人:胡剛 聯系方式:0574-8938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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