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鋁灰渣綜合利用項目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單位: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寧波市北侖區柴橋街道雷古山路100號)(擬建地中心經度: 121° 55' 32.441"E,緯度: 29° 53' 45.121"N)
用地規模:利用企業現有廠區,不新增用地
建設內容:企業對現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進行技改,陶粒生產線調整建筑渣土、建筑泥漿的消耗量,增加污染土、污水處理廠污泥、河道淤泥、印染污泥等一般固體廢物,調整后原料總消耗量不變、產品量不變;陶粒輕質混凝土及砌塊生產線不變化。同時企業利用現有2#廠房,購置球磨機、煅燒爐、沉降槽等設備,建設鋁灰渣綜合利用項目,年綜合利用鋁灰渣50000噸,處理工藝:炒灰+球磨+篩分+煅燒;采用球磨、熔煉等工藝回收高含量鋁灰渣中的金屬鋁產出熱回收鋁;低含量鋁灰通過煅燒等工藝處理產出高鋁熟料,實現固體廢物的資源全方位、無害化利用。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保護目標詳見表1。
表1 項目所在區域周圍主要保護對象
保護類別 | 保護目標名稱 | 保護對象 | 保護內容 | 相對廠址 | 相對廠界 | 規模 | 環境功能區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方位 | 距離(m) | |||||
環境空氣 | 海韻社區 | 榭西鄰里中心 | 居住區 | 人群 | NE | 2440 | ~4200人 | 環境空氣二類區 |
幸福家園 | 居住區 | 人群 | NE | 2480 | ||||
樟岙安置樓 | 居住區 | 人群 | E | 2327 | ||||
海韻園 | 居住區 | 人群 | E | 1970 | ||||
南崗小區 | 居住區 | 人群 | E | 2000 | ||||
穿山社區 | 穿山社區 | 居住區 | 人群 | SE | 700 | ~779人 | ||
穿山村 | 穿山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E | 700 | ~1347人 | ||
大灣新村 | 大灣新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 | 800 | ~200人 | ||
東山門村 | 東山門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1274 | ~1632人 | ||
后橫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1080 | ||||
同盟村 | 同盟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1500 | ~2403人 | ||
沃家村 | 沃家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1800 | ~646人 | ||
五馬村 | 五馬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000 | ~110人 | ||
養志社區 | 養志一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200 | ~1113人 | ||
養志二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500 | ||||
后所村 | 后所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E | 1800 | ~2732人 | ||
蘆北社區 | 蘆北社區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500 | ~5705人 | ||
萬景山社區 | 蘆江小區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500 | ~15000人 | ||
格林春天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1900 | ||||
萬景花園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700 | ||||
東海明珠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200 | ||||
景山一號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100 | ||||
瑞麗家園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200 | ||||
云錦四季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700 | ||||
盧灣家園 | 居住區 | 人群 | SW | 2780 | ||||
紅光村 | 紅光村 | 居住區 | 人群 | SE | 2900 | ~1588人 | ||
柴橋實驗小學 | 學校 | 人群 | SW | 2800 | ~1367人 | |||
蘆瀆小學 | 學校 | 人群 | SE | 2700 | ~1100人 | |||
蘆瀆中學 | 學校 | 人群 | SW | 2500 | ~500人 | |||
柴橋小學 | 學校 | 人群 | SSW | 2600 | ~1000人 | |||
土壤環境 | 農田 | / | / | SW | 850 | / | 《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 | |
穿山村 | 居住區 | / | SE | 700 | / | 《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 | ||
大灣新村 | 居住區 | / | S | 800 | / | |||
地表水環境 | 附近水體 | |||||||
序號 | 水體名稱 | 排放點水域環境功能 | 24h內流經范圍/km | |||||
1 | 蘆江河及蘆江支流 | Ⅲ類 | / | |||||
地下水環境 | 該區域地下水尚未劃分功能區,目前也無開發利用計劃,地下水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 | |||||||
聲環境 | 本項目噪聲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無噪聲環境敏感目標 |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環境空氣影響
在正常工況下,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對預測范圍內的濃度貢獻較小,不會對周圍空氣質量產生顯著影響,滿足相應的環境功能和標準要求。且根據分析,項目實施后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水環境影響
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陶粒生產線泥漿預處理廢水、噴淋廢水、攪拌機沖洗廢水、車輛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鋁灰渣回收線、高鋁熟料生產線循環冷卻水排水和噴淋廢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陶粒生產線噴淋廢水、攪拌機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后回用,鋁灰渣回收線、高鋁熟料生產線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噴淋廢水、冷卻工序產生的循環冷卻水排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水質標準后回用于循環冷卻塔,不外排;陶粒生產線泥漿預處理廢水、車輛沖洗廢水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匯同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終經柴橋凈化水廠處理達標后排海。本項目產生的污染因子不會對柴橋凈化水廠污水處理運行產生強烈的沖擊,影響其處理效率。在正常生產及雨污分流情況下,項目廢水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分析
在落實各項噪聲防治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靠近大榭第二橋對外公路通道的東側及南側廠界符合4類標準。
4、固體廢棄物影響
在嚴格執行各項固廢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固廢均能規范化暫存和妥善處置,實現零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的影響。
5、環境風險
根據事故預測及評價結果分析,本項目在保證設備質量及人員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況下,事故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環境
本項目正常情況下不會發生污染物滲漏導致土壤環境污染,大氣沉降對土壤影響不明顯,土壤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項目實施后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效果清單見表2。
表2 ??本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效果清單一覽表
類別 | 項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預期效果 |
廢氣 | 陶粒生產線回轉窯煙氣 | 廢氣收集后經“SNCR 爐內脫硝+SDS 干法脫硫+布袋除塵+活性炭噴射+脈沖式陶瓷管式除塵脫硝一體機工藝處理”后通過30m排氣筒(DA001)排放 | 陶粒生產線回轉窯煙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相關要求,依據《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浙環函[2019]315號),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應從嚴執行浙環函[2019]315號中的要求,其余污染因子排放限值參照《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修改單要求。逃逸氨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同時考慮到《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 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2- 2010)和《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 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HJ563-2010) 對于逃逸氨的有關規定,要求逃逸氨濃度控制在2.5mg/m3以下,故本項目回轉窯煙氣排氣筒中氨的排放濃度控制標準取值2.5mg/m3 |
陶粒生產線生物質成型燃料入倉粉塵 | 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DA002)排放 | 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 | |
陶粒生產線陶粒成品入倉粉塵 | 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DA003)排放 | ||
污泥庫惡臭廢氣 | 廢氣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DA006)排放 |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 |
鋁灰渣回收鋁生產線回轉爐煙氣、熔煉爐煙氣、精煉煙氣、保溫廢氣及炒灰廢氣 | 經“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堿噴淋”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DA007)排放 | 排放限值符合《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中的有關廢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4-2015)中不涉及的重金屬污染物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中相關限值要求 | |
高鋁熟料生產線煅燒爐煙氣 | 經“SNCR+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堿噴淋”處理后通過27m排氣筒(DA008)排放 | 參照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的排放限值滿足《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火電廠氮氧化物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中的相關標準 | |
鋁灰渣回收鋁生產線、高鋁熟料生產線炒灰機冷灰粉塵、鋁灰渣回收鋁生產線球磨篩分分離粉塵、高鋁熟料生產線投料粉塵、冷卻廢氣、包裝廢氣、煅燒爐環境集煙 | 廢氣收集后經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7m排氣筒(DA009)排放 | 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 | |
危廢倉庫(含自產危廢暫存庫)廢氣 | 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活性炭吸附+堿噴淋”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DA010)排放 | 氨、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顆粒物和氟化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級標準 | |
實驗室廢氣 | 實驗室廢氣收集后通過20m排氣筒(DA011)排放 | 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 | |
廢水 | 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陶粒生產線泥漿預處理廢水、噴淋廢水、攪拌機沖洗廢水、車輛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鋁灰渣回收線、高鋁熟料生產線循環冷卻水排水和噴淋廢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 其中陶粒生產線噴淋廢水、攪拌機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后回用,鋁灰渣回收線、高鋁熟料生產線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噴淋廢水、冷卻工序產生的循環冷卻水排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水質標準后回用于循環冷卻塔,不外排;陶粒生產線泥漿預處理廢水、車輛沖洗廢水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匯同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終經柴橋凈化水廠處理達標后排海。 | 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總氮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 |
固廢 | 生活垃圾 | 廠區內分類收集、暫存,由環衛統一清運。 | 符合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 |
一般固廢 | 按照一般固廢進行管理,外售綜合利用/資源化處置 | ||
危險廢物 | 廠區內收集、暫存,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 ||
噪聲 | 設備噪聲 | ①采購先進的低噪聲設備;②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削減噪聲源強;③對噪聲源強較大的設備安裝吸聲材料,對生產車間等設置隔聲窗;④加強設備的維護管理;⑤加強進出廠區大型車輛的管理。 | 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靠近大榭第二橋對外公路通道的東側及南側廠界符合4類標準 |
環境風險 | ①強化風險防范;②加強環境風險事故防范;③強化風險意識、加強安全管理;④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 達到風險預防及控制要求。 | |
五、環境影響報告評價初步結論
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鋁灰渣綜合利用項目位于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寧波市北侖區柴橋街道雷古山路100號)現有廠區內,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總體規劃以及“三線一單”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外排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預測結果表明,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和環境保護目標影響較小;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措施并落實應急預案,項目符合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的要求;建設單位切實落實環評所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風險預防措施及對策,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建成運營后能加強管理,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方式和期限
環評報告書可至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辦公場所查閱,必要時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要補充信息。
報告書查閱及索要補充信息時間:2025年12月5日~12月18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公示;2、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范圍內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員會、主管部門等相關影響單位公告欄進行公示。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撥打電話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的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公示時間:2025年12月5日~12月18日。
征求公眾意見時間:2025年12月5日~12月18日。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九、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13685870886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杭州歸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鄧工 ??????????????聯系電話:15658195676
3、環評審批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寧波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574-87185509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E2018窗口(寧穿路19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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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榮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