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我區礦山安全監管形勢任務不斷變化,且省、市礦山事故應急預案相繼修訂出臺,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必要制定發布《預案》。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江省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北侖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礦山救援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三、政策解讀
(一)主要內容
制定的《預案》主要包括總則、應急響應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處置、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六個方面內容。
(二)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除石油天然氣開采外的礦山及其附屬設施中發生的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涉及的礦山事故,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活動中發生的礦山坍塌,水、火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災害,以及礦山爆破、機電、運輸等方面發生的各類礦山事故。
(三)實施時間
自2024年11月12日起實施。
四、若干問題解答
①為何要發布本文件?
規范北侖區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礦山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與效率,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礦山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②針對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1.加強《預案》學習和政策宣傳;2.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演練;3.及時做好評估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提升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五、解讀機關
本文件由寧波市北侖區應急管理局解讀,聯系人:洪國泰,聯系電話:0574-8938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