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區梅山灣旅游發展服務中心、北侖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北侖區文化和旅游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文化和旅游部、區委區政府關于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據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2026年寧波市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為持續凈化我區旅游市場環境,著力規范我區旅游企業經營管理,推動我區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經與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商定,聯合制定《2026年北侖區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1.2026年北侖區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 ? ? ? ? 2.2026年北侖區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清單
? ? ? ? ? 3.2026年北侖區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分管領導、聯絡員信息表
寧波市北侖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寧波市公安局北侖分局
寧波市北侖區交通運輸局 ?????寧波市北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1
2026年北侖區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
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行動的決策部署,持續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突出問題,根據省、市、區紀委監委推進2026年集中整治項目實事工作要求,按照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2026年寧波市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旅游市場整治工作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權益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與結果導向相統一,規范管理和專項治理、系統提升相結合,聚焦旅行社違法違規經營、未經許可經營行為以及在線旅游經營活動亂象等重點領域,依法嚴厲整治旅游市場頑瘴痼疾。力爭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全區旅游市場秩序顯著規范,強迫消費、“不合理低價游”、非法經營旅游業務、非法從事導游活動、觸碰法律底線等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旅游投訴綜合處置聯動機制運行更加高效,“訴轉案”銜接交辦更加順暢,涉違法違規旅游投訴占比明顯下降,游客滿意度保持在98%以上。
二、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行動,重點圍繞區域內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未經許可經營行為、在線旅游經營活動亂象、旅游投訴重點問題、觸碰行業底線行為等方面,開展系統性、立體化糾治。
(一)糾治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1.違規簽訂旅游合同行為:集中治理不簽訂旅游合同、不規范簽訂旅游合同或制定“霸王條款”的行為,重點打擊擅自變更行程、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等行為。
2.組織“不合理低價游”行為:堅決查處組織“不合理低價游”、擅自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誘騙或脅迫消費、與商家串通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
3.非法宣傳招徠業務行為:集中整治旅游虛假或誤導性宣傳、宣傳招徠與實際服務標準不一致等行為,嚴厲打擊旅行社或分支機構的超范圍經營行為以及未事先取得組團社委托進行招徠的行為。
(二)糾治未經許可經營行為
1.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嚴厲打擊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組織或個人,通過戶外俱樂部、社群、網絡社交平臺、短視頻等渠道,以各種名義非法開展旅行社業務的行為。
2.非法從事導游活動:整治導游無證執業、擅自變更或中止行程、索要小費或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嚴懲甩團、強迫購物等惡劣行徑。
3.非法招徠承攬行為:查處以導游或個人名義通過線上線下渠道招徠旅游業務、未經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等行為。
(三)糾治在線旅游經營活動亂象
1.嚴查線上無證經營:重點打擊利用網絡平臺、社交媒體等渠道,以“研學”“戶外”等名義,未取得許可開展包價旅游業務的行為。
2.規范產品信息發布:全面清理在線發布的“不合理低價游”產品及虛假誤導宣傳,重點核查產品描述與實際行程的一致性,嚴查隱藏購物環節、誤導性宣傳等行為。
3.清理違規線上旅游產品:嚴格排查并清理通過網絡平臺銷售的組織前往被列入旅游目的地“黑名單”地區的產品信息;篩查各類線上出境游產品,嚴禁宣傳和招徠前往未經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違規行為。
(四)糾治旅游投訴重點問題
1.強化訴源預警功能建設:加強涉旅輿情監測和分析研判,實現對旅游市場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趨勢預判和風險提示;發揮“吹哨預警”機制作用,對涉旅不穩定風險以及網絡輿情做好跨部門聯動處置工作。
2.加大“訴轉案”查處力度:定期分析旅游投訴數據,及時發現投訴舉報中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對投訴率高、整改不到位的旅游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嫌違法違規的線索加大“訴轉案”查處力度,杜絕“以調代罰”。
3.建立涉旅輿情處置機制:對通過社交媒體、投訴平臺等反映的強迫購物、擅自變更行程等問題,及時跟蹤核查并依法處置。
(五)糾治觸碰行業底線行為
1.嚴處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查處組織或變相組織游客赴境外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務等強迫交易違法犯罪行為。
2.嚴處安全責任問題:嚴查旅行社未落實旅游包車“五不租”制度的行為,嚴查旅行社違規租用無合法資質、安全不達標或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地車輛的行為;督促旅行社、導游履行對游客的安全提示與管理責任,嚴格落實“上車系好安全帶,上船穿好救生衣”要求。
3.嚴處不具備設立條件企業:全面核查未按規定交納旅游質保金、投保責任險的行為,對“僵尸”旅行社或拒不改正的旅行社按規定予以撤銷或吊銷許可證。
三、職責分工
專項行動中,涉及旅行社違法違規、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無證從事導游服務、違規招徠旅游業務以及在線旅游違規行為的,由文旅部門依法查處;涉及組織或變相組織游客赴境外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務等強迫交易違法犯罪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打擊;涉及客車非法營運、客運包車招攬合同外乘客、未按包車合同載明事項運營、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地等違法違規行為,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涉及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價格違法等行為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由文旅部門牽頭,聯合公安、交通、市監等部門協同配合、發揮合力。要明確各部門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建立專項整治任務清單,不定期召開工作專班會議,強化工作協同、信息溝通和綜合治理,確保專項行動有計劃、有分工、有步驟、有成效。
四、方法舉措
(一)強化專項執法與常態巡查。重點就“不合理低價游”、強制消費、無證經營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執法,加強“一日游”“周邊游”等重點領域常態化巡查;不斷深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組織開展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專項清理,重點整治我區在線平臺以及旅行社在線發布的違規內容。
(二)開展案件攻堅與專案查辦。定期組織執法骨干對重點地區、典型案件開展集中辦案;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涉及面廣的重大復雜案件實行限時核查、依法嚴處,強化警示震懾。
(三)深化跨區域與跨部門協同。建立健全與區其他部門之間的案件協查、信息共享與聯合行動機制;加強同區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網信等部門的協作,在線索移送、聯合取證、協同懲戒等方面深化配合,對涉嫌犯罪案件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推進智慧監管與數據賦能。加強“文盾”監管大模型應用,強化智能預警、風險研判與線索精準推送;運用大數據分析識別違法模式與高發區域,為源頭防控和靶向治理提供數據支撐。
(五)強化業務培訓與行業引領。聯合行業管理、行業協會等多渠道定期發布專項整治案例,強化正向引領;組織開展面向旅行社管理人員、導游領隊、景區一線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強化法律法規、服務規范、應急處置等業務提升。
(六)優化投訴處理與反饋機制。暢通旅游投訴渠道,完善快速響應、限時辦結與閉環管理機制,深化春曉旅游投訴糾紛化解站“調援裁訴”一體化服務,加強投訴數據動態分析,建立問題企業動態指導和定期約談機制,推進游客滿意度評價工作,以游客滿意度推動專項整治提質增效。
五、階段安排
(一)部署動員階段(3月初):印發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各部門應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細化方案,完成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上旬-11月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各部門應深入排查問題線索,實施清單化、閉環管理,梳理匯總階段性工作成效和臺賬資料。
(三)總結提升階段(12月):各部門應開展全面總結自評。評估整治成效,總結推廣經驗做法,研究完善長效監管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此項工作作為各級紀委監委持續開展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專項行動,各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和執法鐵軍頑強作風,明確任務、壓實責任,確保糾治工作部署到位、執行有力。
(二)強化協同聯動,確保高效落實。要建立完善上下聯動、區域協同、部門協作的運行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明確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分工。??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與法治宣傳,及時上報典型案件和治理成效。不斷強化整治信息報送、經驗總結、問題探討、難題破解。積極引導行業誠信經營、游客理性消費,廣泛開展文明旅游宣傳教育,著力營造規范有序、服務優質、安全文明的旅游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