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206002954449B/2026-1010491012
組配分類:規范性文件解讀
發布機構: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2026-02-1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主題分類:政務公開
解讀《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的通知》
| 政策圖解 |
圖解《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的通知》 |
| 政策原文 |
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的通知 |
|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8月29日印發的《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侖政〔2024〕49號)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8月30日,目前有效期已滿。為落實2025年7月23日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延長<寧波市市區征收集體所有上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有效期的通知》(甬政發〔2025〕53號)文件精神,確保我區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工作繼續平穩推進,該規范性文件需要繼續實施,現重新發文。 二、政策制定依據 制定依據包括《關于延長<寧波市市區征收集體所有上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有效期的通知》(甬政發〔2025〕53號)、《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侖政〔2024〕49號)等,同時也結合政策調研情況與北侖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三、主要內容或者新舊政策調整內容 原文件《寧波市北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侖政〔2024〕49號)第五條規定,“本規定自2024年8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現有效期滿,擬繼續實施且長期有效,其他條款不作調整。 四、注意事項 該文件后續如有修改或廢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廢止的通知為準。 五、關鍵詞解釋 本規定所稱的房票,是針對被拆遷住宅已簽訂貨幣補償安置協議,由北侖區(開發區)征地拆遷管理服務中心向被拆遷人及其配偶,或其指定的直系親屬出具的用于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 六、政策適用和施行日期 本規定適用于北侖區行政區域(不含大榭街道)范圍內各街道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補償,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構:北侖區(開發區)征地拆遷管理服務中心 解讀人:汪老師 聯系方式:0574-8938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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