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部門 名稱 | 收費單位名稱 | 單位 性質 | 收費 項目 | 收費 性質 | 服務內容或涉及事項 | 收費標準 | 標準制定方式 及部門 | 政策依據 | 備注 |
1 | 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 北侖區政務服務中心 | 事業 單位 |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費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費(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 | 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以項目的交易額為基數,建設工程施工、材料設備交易、總承包、PPP項目、其他工程按交易額的0.165‰收取,以上收費合計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收取,高于12萬元的按12萬元收取,由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各承擔50%繳納。設計、監理、代建、勘察、全過程咨詢等交易服務費按照項目交易額的0.165‰收取,由招標人承擔,中標人不繳納,以上收費合計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高于6萬元的按6萬元收取。 | 政府制定 | 浙價服2018年68號、侖政2016年10號、關于適當調整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部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備忘錄(針對侖價2006年71號)(見附件)。 |